岳红,系太原理工大学2021级函授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学号2142072L017,于2024年6月11日授予太原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论文题目《石家庄市某文化中心混凝土框架建筑与结构设计》,学位证书编号1011242024080080。经2023/2024学年度山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定为不合格论文。
2025年7月21日,经太原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可以撤销其学士学位资格。”该生毕业论文来源有严重问题,对其做出撤销学士学位的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2025年7月22日-7月26日)。
当事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复核申请。
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初审:金芳
复审:季宏宇
三审:王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