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善策等71名学生转专业决定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对张善策等71名学生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要申请转专业、转教学点的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学生的申请,并对已申请转专业、转教学点的学生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公示期满视为送达本人。
若学生本人对转专业、转教学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诉(联系电话:0351-3176595),书面申诉及佐证材料发送到邮箱576229358@qq.com。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
具体转专业、转教学点名单附后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17日
初审:袁芳
复审:王晓兵
三审: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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