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现就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3月16日-3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服务;
2. 完成我校成人教育本科培养计划全部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课程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体现出较好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3. 在校期间各门课程考试总平均成绩≥70 分;
4. 外语成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升本(英语二)考试,免考除外;
②通过山西省成人教育协会组织的成人本科学位英语考试;
5.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 “中” 及以上。
三、申请对象
全体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1. 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 学习期间各类考试存在舞弊行为的;
3. 未通过山西省教育厅毕业审查验印的;
4. 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者。
五、申请方式及要求
(一)网上申请
本次申请统一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请学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务必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 “提交”。
(二)纸质材料提交
学士学位申请由学生自愿申请,网上申请完成后,教学站(点)统一收集申请学生的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要求:与毕业证照片同一底版、带背胶),并按学院后续通知要求,统一交回至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具体交回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进行资料审核及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不全、不符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受理。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请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规范。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6日
初审:金芳
复审:季宏宇
三审: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