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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王棪栋等17名学生学籍处理的决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三十条和《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对王棪栋等17名超出最长学制的学生做退学处理。
附: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初审:袁芳
复审:王晓兵
三审: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