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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3级李玉等114名学生学籍处理决定的公示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审核,同意对李玉等学生做出退学处理,共计114人。(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9日(7个工作日)。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于上述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351-3176595。
初审:袁芳
复审:王晓兵
三审: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