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
,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21日、3月22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一份)
2、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4张2寸蓝底证件照片及该照片的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KB)
三、领取学位审核表
现场确认地点: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12室
咨询电话:0351-6014416
太原理工大学自考办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