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学生本人用碳素笔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切勿用计算机打印自我总结;
2、学生本人将毕业生数码照一寸照片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上面;另将身份证复印件(A4)附在《毕业生登记表》后边;
3、入学时间填写为2009年3月1日(高起本学生填写为2007年3月1日),毕业时间填均写为2012年1月30日;
4、学生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本人的身份证相符。如有出入,要求学生本人及时到当地户籍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上交学籍办申请更正,再由学籍办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5、各类专科学生毕业时必须上交“英语合格证”原件;凡计算机类专业的专科或本科毕业生都必须上交省教育厅统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原件;非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必须上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初级合格证原件,如已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者可免试,(此证等同于本省计算机中级考试); “工程造价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办公自动化与技术”的考试,其它“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均不能代替该证书(截止11月底前计算机与英语两证缺一者学校不上报毕业生数据库,待学生两证齐全后再上交学籍办,届时学校只能按下届毕业生对待);
6、毕业生离校前必须上交学校本人学生证;
7、凡是符合申报学士学位条例规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的四月七日至十一日到学校学籍办正式申报学士学位。届时,请学生带上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各自复印件(A4纸)、照片两张(毕业生数码照)到学籍办正式申报并填报学士学位审核表。咨询电话:0351--6014445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
201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