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时间定于2014年4月8日—11日进行,届时,由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学位英语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A4)、两张二寸照片(与毕业证照片同一底版)前往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中心申报,由学生本人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审核表》,他人不得代办。
授予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
((2)平均成绩达65分(包括65分)者;
(3)必须通过山西省学位办组织的“全省学位外语考试者”;
(4)高中起点本科生五年因成绩不合格而累计补考在7门次以下(包括7门次)、专科起点本科在5门次以下(包括5门次),均不包括缓考。
不授范围:
(1)在学校学习期间受过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2)学习期间考试有舞弊行为者;
(3)未通过山西省教育厅毕业审查验印的毕业学生;
(4)因考试成绩不及格造成留级、降级者;
(5)未通过山西省学位办组织的“全省学位外语考试者”。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中心
201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