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必须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必须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接受上级监督、接受合作单位及服务单位的监督;必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特作以下承诺:
1. 高举“一面旗帜”。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学校保持一致,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履行一名党员的责任,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让党旗在心中高高飘扬。
2. 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3. 做到“三老四严”。对待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对待工作,要有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及严明的纪律。
4. 坚持“五个带头”。带头学习提高,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成为继续教育事业的推动者;带头争创佳绩,成为学院实施“两个转变、五大工程”的实践者;带头服务师生,自觉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成为师生的贴心人;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弘扬正气,保持清廉作风,不搞特殊,在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承诺人:冀伦文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