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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函授(业余)毕业生毕业设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教学部    发布时间: 2022-05-05   【浏览次数:  次】

毕业设计(论文)是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现将继续教育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和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成立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继续教育学院站点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员如下:

 长:成满庆

 员:樊宁 王梦娴  张建中  

二、各教学站点的工作任务

由于2023届毕业生人数多、专业多、站点分布广,为了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教学站点必须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派出论文辅导教师,教学站(点)如有特殊情况及要求,需提前申请。各教学站(点)必须建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并向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报备。领导小组负责本教学站点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安排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场所、进度和经费。

第二、各教学站(点)要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向学生阐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重要性及教学部的相关规定(因今年受疫情影响,动员大会改由线上进行,做到线上线下效果等同)。

第三、向学生阐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重要性及教学部的相关规定。各教学站点要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毕业班工作,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设计环节中实习、设计、答辩的组织落实、出勤考核和督促检查。

第四、协助做好指导教师选派及管理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毕业设计(论文)辅导期间,指导教师到站辅导不得少于三次,教师到站累积辅导时间理工科专业必须达到10天以上,文科业必须达到7天以上或加大线上辅导时间。具体辅导时间由各教学站点与指导教师协商安排,但需将确定的辅导时间计划向教学部报备,且时间确定后不能随意变动。

在指导教师到站辅导期间,各教学站点负责安排好指导教师的生活,并协助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辅导工作。在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答辩工作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酬金发放标准为150/每生(理工科)及120/每生(文科)。以上酬金不包括答辩酬金,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指导及答辩教师,答辩课酬为240//天。

第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各教学站点在指导教师安排就绪并确定第一次到站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学生,并有序安排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到站领取任务,否则按自动放弃毕业设计论。

在指导教师到站辅导期间,各教学站点应安排专人负责召集学生、安排教室及相关教学设施,并协助指导教师对学生出勤进行认真考核,学生出勤考核由指导教师和教学站点共同签字后于答辩前交教学部。对未按规定到站集中,缺勤累计超过总辅导时间1/3的学生取消毕业答辩资格。

各教学站点应及时向学生发放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具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实习介绍信、实习报告封面;毕业设计(论文)封面、任务书、评阅书、答辩成绩评定书;毕业设计资料袋。

三、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包括毕业实习、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三个部分。

毕业实习环节,各教学站点所有专业均为2 周,具体时间由教学站点按教学部规定并与指导教师协商后确定。毕业实习方式为学生自主实习,要求学生回原工作单位实习,个别学生单位无实习条件,可由函授站点协助解决。实习结束后,学生要按照本专业的实习指导书及指导教师的要求,写出符合要求的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不及格者不允许参加毕业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环节,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环节时间安排专科应不少于8周、本科应不少于10周,同时安排1 周机动时间。在此期间,学生必须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指导教师的要求,认真、独立、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经指导教师评阅签字后方可参加毕业答辩。对未按时完成设计(论文)或找人代作设计(论文)者取消毕业答辩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构成及基本要求详见《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及要求》。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所有资料都应装入资料袋于答辩前统一交答辩委员会,并于答辩后全部上交继续教育学院存档。其中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均要装订成册,图纸按要求折叠;任务书、评阅书、答辩成绩顺序装订在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前。

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 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认真按照指导教师提供的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等,并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后定稿;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任务后,按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好,交指导教师评阅;答辩前将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好送交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需按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向学生讲解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进度计划、写作或研究方法,为学生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写作提纲,并提出修改意见;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直至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应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对学生工作态度、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应用价值做出客观评价。

四、毕业答辩

各教学站点,所有层次所有专业的每个毕业生均需参加毕业答辩;

毕业答辩各教学站点要在1031日之前完成。

各教学站(点)设立毕业答辩委员会,各专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应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写出评阅意见,提出能否参加答辩的建议;答辩环节包括学生自述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及回答老师提问两个环节。每天答辩结束后,召开答辩小组会议,评定当天答辩学生的成绩,但不得向学生宣布,待全部答辩结束后,经过综合平衡并征求答辩委员会同意后,于最后的总结会上一并宣布,指导人评语及评阅人评语不向学生宣布,只供最后评定成绩时使用。

五、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毕业答辩成绩、结合学生出勤三方面综合评定。

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见《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评定规范及标准》。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55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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